因学院发展需要,经商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,拟任苏环同志担任院长助理,现予以公示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1.反映问题的方式。在公示期限内,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商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的真实姓名。
2.要求: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3.公示时间:从2022年4月7日至4月13日止。
4.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方式
(1)商学院,兰溪校区2号教学楼435办公室,邮编:321100,联系电话:88321036;联系人:夏军;电子邮箱:sxjw@zjnu.cn
(2)公示意见箱位于学院兰溪校区2号教学楼门厅。
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商学院
2022年4月7日